用户协议
发表时间:2011-06-05 作者:微波 编辑:微波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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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光宇隐私权原则 对光宇而言,如何让您透过光宇使用Internet提供的资源时,同时在光宇现有设备及技术条件下保有您的隐私权是光宇当前相当重要的课题。因此,光宇采取下列几项原则尽可能地保护您的隐私权: 原则一:个人资料 (一)当你同意建立光宇的时候,会要求你提供一些个人资料,这些个人资料包括: 1、个人识别资料:如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电话、通信地址、住址、电子邮件地址等情况。 2、个人背景:职业、教育程度、收入状况、婚姻、家庭状况。 (二)、请了解,在未经您同意及确认之前,光宇不会将您为参加光宇特定活动所提供的资料利用于其它目的。在按下列第六条规定应政府及法律要求披露时不在此限制内。 原则二:使用非个人化信息 光宇将通过您的IP地址来收集非个人化的信息,例如您的浏览器性质、操作系统种类、给您提供接入服务的ISP的域名等,以优化在您计算机屏幕上显示的页面。通过收集上述信息,我们亦进行客流量统计,从而改进网站的管理和服务。 原则三: (一)、光宇将对您所提供的资料在现有条件下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光宇将使用现有相应的技术,尽力防止您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窜改。 (二)、光宇将视情况在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人员代为对该类资料进行电脑处理,以符合专业分工时代的需求。如光宇将电脑处理之通知送达予您,而您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主动表示反对,光宇将依此判断您已同意。 原则四:安全的资料储存与转送。 光宇具安全性的服务器使用控制设备保护,您的光宇信息储存在该服务器。当您要求将光宇信息传送到某个支持网站时,光宇会加密您的个人信息,然后使用先进的加密技术将个人信息传送到该网站。 原则五:用户权利 (一)、您对于自己的个人资料享有以下权利: 1、查询及请求阅览; 2、请求补充或更正; 3、请求停止电脑处理及利用。 (二)、针对以上权利,光宇为您提供相关服务,您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光宇 原则六:限制利用原则 光宇只有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对收集的个人资料进行必要范围以外利用: (一)、已取得您的书面同意; (二)、为免除您在生命、身体或财产方面之急迫危险; (三)、为防止他人权益之重大危害; (四)、为增进公共利益,且无害于您的重大利益。 原则七:个人资料的披露 当国家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光宇披露个人资料时,光宇将根据执法单位的要求或为公共安全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披露的任何内容,光宇不承担任何责任。 原则八:有关免责 除上述第六条规定属免责外,下列情况时光宇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一)、由于您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未保管好自己的密码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或任何其他非光宇的过错,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 (二)、任何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由于第三方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例如国际出口的主干链路及国际出口电信提供商一方出现故障、火灾、水灾、雷击、地震、洪水、台风、龙卷风、火山爆发、瘟疫和传染病流行、罢工、战争或暴力行为或类似事件等)造成光宇不能正常发布以及其它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及其他任何非因光宇过错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三)、由于与光宇链接的其它网站所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四)、任何个人用户,包括未成年人用户向光宇提供错误、不完整、不实信息等造成不能正常使用光宇服务或遭受任何其他损失,概与光宇无关。 (五)、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断等。 (六)、光宇服务使用者与北京光宇在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光宇合约及光宇网站不时颁布和修改的规章、制度、条款等规定的其他免责条款。 本保护隐私条款为光宇用户服务条款的补充,若有任何与前述和约冲突的地方,以和约为准。 北京光宇在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协议保留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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